國安公署應否介入黎智英案?(最多可選1項)
「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第二期在本月30日截止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計劃的目標是善用非政府機構的土地,為社會提供更多所需的社福設施,如果可以一地多用,便可以另外紓緩住房壓力,形容是一石二鳥。
羅致光在網誌表示,不少社福設施基於消防安全考慮而有高度限制,很多社福機構用地的建築物未能地盡其用。他提出特別計劃三個可供住宿的選項,包括發展非牟利長者住屋計劃,長者住客可接受社區及日間支援服務,增加服務成本效益。
他又說,申請機構可以同時申請興建青年宿舍,或者考慮發展過渡社會房屋,但落實或籌劃時間可能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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