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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獲批。資料圖片
【橙訊】兩名未完成由女變男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被拒,遂提出司法覆核,先後被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裁定敗訴。兩名人士早前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辭批准申請,認為上訴人提出之法律觀點,涉及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故批准其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人Q及謝浩霖、答辯人人事登記處處長。雙方早前透過書面處理申請,上訴庭頒下判辭指出,上訴庭批准上訴人提出的部份法律爭議,包括政策要求跨性別人士更改身分證性別前,須完成整套變性手術,會否構成殘酷對待、不人道或侮辱,有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而政策亦是否與人權法案下之私隱權合乎比例等。
兩名上訴所持的護照已將登記性別改為男性,但入境處拒絕更改他們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原審及上訴庭均指出,不可逆轉的變性手術,屬最為有效及可行的方法來判定性別,認為政策已平衡他們及公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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