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菌概念深入人心,已被老百姓接受,但在產業界‘益生菌’還是個俗稱,沒有明確標準。《通則》的出台規範了益生菌的概念,能夠滿足產業、學界、消費需求,可謂恰逢其時。”三元股份首席科學家、副總經理陳曆俊對新京報記者說。
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牽頭,江南大學、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伊利、光明、三元等近20家行業代表研究起草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則》(簡稱《通則》)近日已發佈。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通則》是益生菌行業首個覆蓋完整產業鏈的團體標準,明確了益生菌概念以及“活的”“攝取足夠數量”“健康有益”的特徵性要求,量化了“保質期內益生菌活菌數量≥1000萬CFU/g(mL)”,為下一步益生菌國家標準的出台提供了想像空間。
明確“益生菌”定義
近年來,“益生菌”概念逐漸被公眾認知,有望成為下一個千億級的大健康市場,其健康作用也成為國際研究熱點。 Euromonitor數據顯示,2019年全球益生菌補充劑收入61億美元,同比增長7.5%。中國益生菌補充劑市場收入42.4億元,同比增長18%,已成為全球益生菌補充劑第二大消費市場。另外,益生菌在乳製品中的應用約占全球益生菌產品的66%。
與產業的快速增長相比,益生菌相關標準、法規的製定相對滯後。光明乳業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國沒有系統的益生菌法規標準,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部分“益生菌”相關要求分散、交叉在不同法規和標準中,企業在應用時可能發生非主觀上的理解錯誤,不利於監管。二是缺少相關要求,如缺少“益生菌”定義、相應的檢測方法等。這有可能造成市場對產品的要求不一致,發生“以次充好”的情況,阻礙益生菌產品創新和行業發展。
“原衛生部2010年、2011年明確了《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名單》及《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2013年原輕工業部出台行業標準《食品加工用乳酸菌》QB/T4575,但都未明確益生菌的定義,也未給出益生菌的評價體系或規範。”光明乳業舉例稱。
此外,原衛生部2001年發佈的《益生菌類保健食品評審規定》要求,活菌類益生菌保健食品在其保存期內活菌數不得少於100萬CFU/ml(g),即單位含量需達到百萬級別,但專門針對普通食品類型的益生菌標準依舊缺失。
新京報記者在2021年8月曾從電商平台隨機購買10款益生菌粉產品發現,有4款執行的是企業標準,6款執行的是GB/T29602《固體飲料》推薦標準,對益生菌活菌數量無具體規定。另有益生菌產品使用了GB7101-2015《飲料》國標,標示活菌型的乳酸菌飲料產品乳酸菌數應≥100萬CFU/g(ml),但乳酸菌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益生菌概念。
此次《食品用益生菌通則》規定,“益生菌”是指當攝取足夠數量時,對人體健康有益的,符合國家食品用菌種相關規定的活的微生物。“益生菌食品”則指添加了益生菌,並且在保質期內益生菌活菌數量符合一定要求的食品。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徐進在6月16日舉行的發佈會上解讀稱,《通則》圍繞益生菌術語與定義、基本要求、菌株水平研究與評價、食品安全及質量要求、標籤、存儲、運輸及其在食品中的應用,明確了“活的”“攝取足夠數量”和“健康有益”是益生菌的特徵性要求。此外,《通則》是益生菌行業第一個完整產業鏈的標準,不僅可以使益生菌產業發展有標準可依,還促使其整個產業鏈更具系統性。
三大“亮點”提高競爭門檻
在三元股份首席科學家、副總經理陳曆俊看來,《食品用益生菌通則》有三大亮點,一是提出“推薦保質期內益生菌活菌數量≥1000萬CFU/g(mL)。如科學證明達到預期效果所需的數量少於上述推薦量,則可使用經科學證明的活菌數量”;二是提出聚焦在菌株水平對益生菌進行評價;三是基本覆蓋了益生菌從研發、生產到流通的全部環節。使用該《通則》,企業就要測菌株基因。
伊利集團總裁助理雲戰友也表示,《通則》對菌株鑒定規定“基於表型和全基因組測序鑒定到株水平”,這不僅為擁有大量菌株的上遊企業進行(菌株)保護提供了參照要求,對於擁有專利菌種的終端企業用戶,比如伊利專屬菌株乳雙歧杆菌BL-99、副乾酪乳杆菌K56和ET-22,可以參照建立系統的“株”水平鑒定,對菌株質量控製、菌株知識產權保護都有好處。
《食品用益生菌通則》還對活菌數及標籤標識提出具體要求,如食品用益生菌和含益生菌食品,均應標示菌種的中文名稱和菌株號;應標示在保質期內的益生菌活菌數量,推薦含益生菌食品在保質期內益生菌活菌數量≥1000萬 CFU/g(mL);不含活菌(益生菌)的產品,不應以“食品用益生菌”“食品加工用菌種(益生菌)”“益生菌××”“含有益生菌××”或其他等效名稱命名。
中國微生物學會永久會員段雲峰此前告訴新京報記者,現在很多產品打著“益生菌”旗號,但實際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益生菌。“比如,一些產品標稱添加了植物乳杆菌,但不寫菌株號。植物乳杆菌只是菌種名稱,具體起作用的是該菌種下的某個菌株,不同菌株的作用差異非常大。很多消費者不明白這個道理,就給商家提供了很多操作空間。”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活菌添加數量與添加的菌株種類數量,已成為多數商家宣傳的兩大賣點。除“媽咪愛”等極個別產品外,絕大多數益生菌產品對貨架期內的活菌數均未予以明確標註,僅標註了出廠時添加的活菌數,或模糊地標註“添加量”“含量”,產品貨架期內的活菌數量普遍成謎。各企業官方客服給出的解答普遍是“只要儲存得當,菌數不會降低很多”,或“活菌數量在有效期內都有保證”。
6月22日,新京報記者查看某電商平台銷量排名靠前的幾款益生菌粉產品發現,一款“仁和”益生菌凍干粉(40g)宣稱添加20種活性菌株,均標註了菌株號,但未標註貨架期活菌數量,僅標註“活菌添加量為≥1000億CFU/盒”。一款“深穀溪田”益生菌固體飲料(40g),標稱添加了包括植物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乳雙歧杆菌、長雙歧杆菌在內的“復合益生菌粉”,所有菌種均未標出菌株號,活菌數量標註為“出廠時添加量不少於2000億CFU/盒”,也未標註貨架期內活菌數。另一款“紐利安”益生菌凍干粉(40g),宣稱添加了12種益生菌,均未標註菌株號,活菌數量標註為“出廠活菌數2000億/盒”。
段雲峰認為,如果嚴格執行《食品用益生菌通則》,益生菌企業需要具備一定的研發水平和資金實力,做出來的產品也會相對可靠,這實際也是鼓勵企業去做菌株健康作用評價和試驗,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業門檻。
龍頭企業逐步引入規範
作為一項團體標準,《食品用益生菌通則》並不具有強製性,它將怎樣影響益生菌行業?
陳曆俊認為,“這麼多單位參與起草,對規範益生菌行業達成共識,無論學校、產業界、政府部門都鼓勵團體標準高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說明整個產業界標準需要的急迫性。這為下一步出台國家標準提供了很大的想像空間,如果效果好,甚至有可能成為國家標準。”
據牽頭單位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6月16日發佈的信息,《食品用益生菌通則》於2021年8月立項,包括學會益生菌分會理事長陳衛院士在內的相關專家和近20家行業代表共同研究起草。既有江南大學、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上海理工大學、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大學等學術、研究機構,也包括丹尼斯克、科漢森、科拓生物、養樂多、雀巢、伊利股份、光明乳業、三元股份等國內外龍頭益生菌企業和食品企業。
光明乳業認為,《通則》規範了益生菌的定義,也規範了益生菌的評價方法,可以為益生菌產業發展提供更好的法規依據。目前除將益生菌大量應用於酸奶外,光明乳業還根據不同人群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菌株的益生菌製劑,針對免疫提升、減脂、抗幽門螺杆菌等都有佈局。“可以肯定的是,在我們的益生菌產品中使用的益生菌原料,會逐漸應用或引入這一通則。”
“我們會盡快將《通則》落實到產品中來。只有實踐好了,才能為下一步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的出台提出意見和建議。”陳曆俊介紹,三元股份在母乳益生菌研發方面進行了多年投入,得到了很多特別的菌株,也佈局了很多產品,如“166”酸奶經過近20個臨床試驗,涉及孕產婦營養、妊娠期糖尿病、便秘、愛滋病、腫瘤等干預的實驗研究。
據段雲峰觀察,疫情對免疫需求的催化,加速了國內益生菌市場的擴容。國內現階段益生菌研究趨勢是深挖菌株功能,向功能食品、藥品轉換。乳酸杆菌和雙歧杆菌在菌株層面的作用存在個體差異,為益生菌未來的個性化應用提供了可能。隨著入局者越來越多、消費者逐漸理性,益生菌行業已出現“內卷”,行業增速有所放緩,但產品臨床試驗、菌株標註情況、活菌添加數量等問題均有所改善,否則無法適應消費者需求。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鐵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