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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早前爆出虐兒事件。資料圖片
【橙訊】童樂居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先後已有五名職員認罪。其中一名32歲職員早前承認掌摑一名兩歲女童,又因她大哭而猛力打其雙腿。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求情,辯方透露院舍只有約12名職員,但要照顧約100名兒童,職員需輪班工作,指無法接納院舍制度。黃官認為案情相當嚴重,拒應辯方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被告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控方今指被告早前錄取「無損權益供詞」,但口供無法協助律政司。辯方求情指,被告加入童樂居前是一名接線生,但想達成照顧幼兒的志願,故她選擇修讀高級文憑後便投身童樂居任職助理,可惜入職三至四個月就遇上本案。
控罪嚴重 索背景報告
代表律師指,案發時被告被指派照顧兩至三歲兒童,惟被告未有相關經驗,令她更不知所措。同時被告於修讀幼兒高級文憑時所學習的照顧方法,與院舍所教導的方法不一,加上被告經常被要求盡快完成工作,故此工作手法較粗疏。
辯方指案發只得一分鐘,涉及的暴力不及同類案件,也沒有證據顯示受虐女童留下深遠影響。辯方又稱被告在童樂居工作後,見到幼童健康成長感到滿足,但無法接納機構制度,形容她「愈做愈唔開心」最終自願離職,希望法庭考慮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
裁判官指,本案控罪嚴重,案情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遂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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