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滿意《施政報告》中的哪項措施?(最多可選16項)

李佩貞(左)承認一項虐兒罪,被判入獄四星期。
【橙訊】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集體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女助理上月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周。
32歲被告李佩貞,時任童樂居助理,入職約三至四個月,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下午,被告在活動室內,一名兩歲女童想拿取被告手中物件,被告拒絕,然後掌摑女童,又因她大哭而猛力打其雙腿,過程維時約一分鐘。

童樂居案至今已有五人認罪及判刑。
被告志願照顧幼兒 僅入職三至四個月
辯方在求情時指案件的暴力及嚴重程度,不及同類案件,也沒有證據顯示受虐女童留下深遠影響。同時被告在案後曾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希望幫助控方,辯方又指被告為達成照顧幼兒的志願,故選擇修讀高級文憑後便投身童樂居任職助理,可惜入職三至四個月就遇上本案。
裁判官早前已明言,本案控罪嚴重,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要求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今日經考慮後決定判處入獄四星期。
連同本案被告,至今已先後有五名童樂居職員被判刑,由入獄一個月至四個月19周。另外有五人不認罪,已排期在明年再訊,另有共24名被告的八宗案件合併,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提訊。
圖︰星島
更多推薦文章
更多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