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潮州一輛特斯拉Model Y在路邊停車失敗後,狂奔2.6公里並連撞多輛車,最終導致2死3傷。事後對於事故原因雙方各執一詞,車主家屬公開表示車主有20多年駕齡,出事時曾猛踩刹車但未能減速;而特斯拉則指出事故車主全程沒有踩下刹車的動作;目前相關部門仍在調查中。
自2020年6月至今,關於特斯拉“刹車失靈”事故頻繁被曝出。特斯拉官方對此類事故調查結果,多歸因為車主“踩錯刹車”所致。
近年來,新能源車駕駛“失控”事件頻頻發聲。當事故發生後,車企與當事車主往往各執一詞。而隨著事故的不斷增加,車主及公眾對於新能源車駕駛安全性的疑慮也難以消除,亟待更加全面、具有社會公信力的調查機制,對此類事故進行徹查。
近年來,我國對於新能源車事故的責任管理體系建設正在提速。早在2019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發佈,通知要求,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銷售或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因車輛失控或意外加速等導致交通事故的,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報告事故基本信息。
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進一步明確,已建立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事故調查協作網。這意味著,按照已有的新能源車事故報告制度,特斯拉此次發生車輛事故,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理應在6小時規定時限內,上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傷亡人數、經濟損失、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以及控製情況等,這將有利於市場監管部門對於事故信息的掌握。市場監管部門還可會同交管等其他職能部門,共同對事故所涉及的質量、交通安全等各項責任進行調查。
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的推進,能讓各部門形成管理合力,從而調動更多專業資源,盡快查清事故原因,劃分事故各方的權責邊界,不僅能有效維護當事車主的合法權益,也能避免車企乃至新能源車行業的信譽受損。
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能否成為切實保障廣大車主駕駛安全、推動新能源車企合規運營的管理利器,就必須在一個個具體案例中得以應用。這其中包括新能源車企對於事故報告制度的常態化執行,市場監管部門則應以調查事實為依據,對於不作為的企業嚴肅追責,由此構成一個完整的監管鏈條。
這又涉及另一個重要議題,也就是在新能源車安全事故調查的過程中,應強化對當事車主及公眾的知情權保障。特斯拉事故報告內容須及時公開、市場監管部門及其他部門的調查進程及結果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畢竟,隨著新能源車日益成為我國機動車行業的發展方向,人們選擇新能源車的因素不僅在於其價格、性能、技術,安全可靠也不可或缺。每一起新能源車安全事故的發生,都向新能源車企和管理部門提出了挑戰:車企單方調查,顯然無法讓當事車主和公眾信服,唯有讓新能源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加快發揮應有作用,做到調查過程信息透明,調查程序客觀、公正,方能破局當下的事故責任“羅生門”,讓廣大新能源車車主放心駕駛,也督促新能源車企更加重視車輛生產、交付及日常管理的安全因素,強化質量技術基礎設施與建設的創新,這也是中國新能源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
畢舸(財經評論人)
編輯 陳莉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