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涉2019年刑毀將軍澳警署 認暴動判囚32個月

2022年12月05日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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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處理。資料圖片

【橙訊】2019年8月5日全港多區有示威衝突,當中更有示威者於當日凌晨包圍將軍澳警署。一名男子涉用磚塊等硬物攻擊將軍澳警署,於事隔逾年後被捕,他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被判監兩年八個月,另須向政府賠償3000元。至於另一項刑事毁壞罪則存檔法庭。

24歲被告譚嘉強求情指,患有先天性巨結腸症,在出生兩星期內便接受首個大型手術,切除全部大腸和部份小腸,終生都面對失禁問題,每兩小時便需上廁所,因此從未入睡多過兩小時。但仍然努力完成副學士課程,並正修讀學士學位。

法官姚勳智在判刑時指,今次暴動規模不少,又以警署作為目標,使用暴力程度及威脅性高。法官亦考慮被告認罪、沒有案底,以及其非常特別的身體情況,最終決定判囚32個月。此外,法官亦頒令被告支付3000元作賠償。

案情指有示威者於2019年8月4日在將軍澳舉行大遊行。至下午時有數百名示威者在將軍澳警署正門外聚集,有人向警署投擲雞蛋和石頭等。翌日凌晨一時許,警署外仍有有200至300示威者。他們當中有人向警署叫囂,又以電筒及鐳射光照射警署。

而24歲男被告譚嘉強則被警員目睹身處示威者中,並曾向警署投擲磚塊,擊碎警署外牆一塊長方形玻璃。被告後隨示威者四散,並在住所大廈大堂被警員截停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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