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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回應指,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資料圖片
【橙訊】兩名自小便認定為男性的跨性別人士,因未完成由女轉男的全套性別重置手術,不獲入境處准許將身份證上性別欄改為男性。他們申請司法覆核先後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駁回,兩人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五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人事登記處處長拒絕接納他們申請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標記之決定,下令政府方須支付訟費。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回應指,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入境事務處正審慎地研究法庭的判決,並會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跟進行動。
終院在判詞中指,切除子宮和卵巢並構建人造陰莖的外科手術具有術後風險及可能產生併發症,對很多跨性別人士而言並沒有醫學需要。終院認為,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並不是更改香港身份證性別標記的唯一可行、客觀及可核證的準則,裁定涉案政策對上訴人在《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下的權利(包括性別認同權利及身體完整權利)的侵害並不相稱,認為該政策確實對他們施加不可接受的嚴苛負擔,未有在上訴人的權利與該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上訴人為Q及Henry Tse(謝浩霖)。二人出生是性別為女性,成長時均有性別認同障礙,多年來二人雖已接受荷爾蒙治療或胸部移除手術,但認為不必要而未有完成移除子宮卵巢和製造人工陰莖的變性手術。二人的英國護照上性別為男性,早年向香港入境處申請更改身分證性別為男性,但遭拒絕。
本案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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