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偉凱(系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
2022年第20期《求是》雜誌刊發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堅持人民至上》,文章援引古語“與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謀之”,向全黨再次強調“我們黨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
“與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謀之”,語出春秋時期管仲所著《管子》“版法解”,原文為:“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惡害。是故與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謀之。天下所謀,雖立必隳;天下所持,雖高不危。故曰:‘安高在乎同利。’”也就是說,任何人都是好利而避害的,凡是能夠與天下人同利者,人們就擁護支持他,而獨攬天下利益者,人們就會圖謀對付他。人們一起支持擁護的,地位雖然高也不會有任何危險,所以說要想安居高位,關鍵是能夠與民同利。
“與民同利”是管子民本思想的重要內容,在他看來,“得人之道,莫如利之”,治國者只有遵循與民同利,才能獲得人們的支持和擁護。齊桓公之所以能夠成為春秋五霸之首,也正是採納了管子“以天下之利為利”的主張。繼管子之後,先秦諸子紛紛對這一思想進行了闡發,如孔子提出了“與民同利共難”的觀點,他在與魯哀公談治國之道時就說:“天之災祥,地寶豐省,及民共饗其祿,共任其災,此國家之所以和也。”其大意為國君必須與民眾共享富祿,共當災禍,才是國家致太平的原因。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六韜》則將“利”與“天下得失”聯繫起來,謂“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則失天下”。到孟子時更進一步明確表達出了不與民“爭利”才是治國之道的根本,而由此引發的“義利之辨”,也成為後世思想家們競相討論的話題。
為了生存和發展,每個人都在不停地努力和奮鬥,所以“義利之辨”的出現也就不足為奇,無論是“以義製利”,還是“尚利貴義”,其核心都是強調要以天下之利為利,而不能僅僅貪圖一己私利,因為只有“利民”才是國家真正的“大利”,“利不在官則在民,民得其利則財源通,而有益於官,官專其利則利源塞,而必損於民”。也就是說,“利民”是國家善治的根基,治國者只有把握好“民之利”,並遵循與民同利,才能實現國泰民安,縱然有時可能出現艱難困苦,但也可實現“天祿永終”。
在封建社會,曆代王朝實際上都是在“與民爭利”乃至“奪民之利”,“昔人謂古者藏富於民,自漢以後,財已不在民矣”。所以幾千年來雖王朝屢更,但由於封建統治性質沒有改變,其對老百姓的暴斂侵掠不會停止,以致“峻責租調”“鞭撻取足”“倒行倍取”記載不絕於書。安撫天下百姓蒼生,固然反映了傳統儒家政治倫理的民本旨向,但這種政治理想實現的現實基礎是封建統治者“施仁政”,其思想出發點仍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長治久安。
中華民族一貫崇尚“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精神價值與淑世情懷,其以兼濟天下為目標追求,倡導的是一種大意大利,但真正把這一情懷落在實處,則始於百年前中國共產黨的成立。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複興確立為自己的初心使命。《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是共產黨人處理利益問題的根本原則。這一根本原則在立黨之初就融入了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中,我們黨任何時候都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終堅守人民立場,真正做到了“與天下同利”。
小到一人、大到一國,只有學會與他人共利共生,才能行穩致遠。客觀地說,與民同利是個動態過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所以持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成為我們永遠不變的前行航向,這也是我們黨能夠始終得到人民信賴和擁護的根本原因,是我們這個百年大黨能夠帶領億萬人民不斷創造新奇蹟的成功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