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稱封殺TikTok難通過美國憲法審查#【美媒文章:封殺TikTok難通過美國憲法審查】美國《紐約時報》網站3月24日發表題為《封殺TikTok有個問題,叫做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文章,作者是奈特基金會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執行董事賈米勒·加法爾。文章摘編如下: 如果美國政府試圖禁用TikTok這個重要的通訊平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肯定會對此有所規定。 TikTok的用戶包括1.5億多美國人,這些美國用戶在平台上發佈和消費內容時,無疑是在行使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半個世紀前,最高法院判決了一系列案件,承認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僅保護話語權,還保護獲取信息的權利,包括從國外獲取信息和思想的權利。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最高法院判決聯邦法律無效,因為該法律禁止美國人接受來自外國的“共產主義政治宣傳”。最高法院認為,該法律試圖“控製思想流向公眾”,這是不允許的。 因此毫無疑問,如果政府採取行動禁止美國人使用外國通訊平台,這將牽扯到憲法第一修正案。這正是兩年前一家聯邦法院阻止特朗普企圖禁用中國通訊應用程序微信時所持的立場。 這項禁令必須滿足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審查,才能經受住憲法的挑戰。 有一種強烈的論調認為,政府必須滿足憲法第一修正案最嚴格的審查,因為這一禁令的執行將是對TikTok潛在用戶言論的預先限制。至少,政府必須表明禁令實質上與重要的政府利益有關。 迄今為止,政府所援引的主要利益包括保護美國人的數據,剝奪中國政府可以用來散播虛假信息的工具。即使我們認為這些是重要的利益,但美國政府是否能夠證實這一全面禁令是為這些利益量身定製,這似乎值得懷疑。 正如許多數字權利倡導者所指出的,聯邦政府可以通過頒布全面隱私規定來更有效地保護美國人的隱私(而無需全面禁止上億美國人使用的通訊平台)。至於對虛假信息的擔憂,美國政府沒有證據表明中國政府迫使TikTok讓其算法符合該國散佈虛假信息的努力。考慮到這一切,很難看到禁令如何通過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審查。 最高法院和下級法院一再表示,僅僅以國家安全為由不足以證明壓製第一修正案權利的合理性。在法庭上,政府將不得不提供證據,而迄今為止證據還不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