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晚報
一代傳奇商人鄭永剛意外去世
其創辦的A股上市公司
杉杉股份
正在上演“豪門宮鬥”

2月10日,65歲的鄭永剛因突發心臟病去世。3月23日,杉杉股份第十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選舉鄭永剛長子鄭駒為董事長。可根據媒體報導,鄭永剛遺孀周婷出現在會場,並指稱該次股東大會是違規和錯誤的,並要求成為杉杉實控人。
豪門爭產風波驚動了監管部門,上交所26日向杉杉股份及相關方發出監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關方妥善處理有關事項、保障上市公司經營穩定和規範運作。3月26日晚間,杉杉股份披露了“關於有關情況的說明公告”並稱對平穩解決爭議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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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對外發佈訃告:杉杉企業創始人、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鄭永剛因突發心臟疾病救治無效,於2023年2月10日與世長辭,享年65歲。

生於1958年的鄭永剛祖籍浙江寧波,從一名貨車司機做起,曆經34年風雨,從服裝、鋰電,再到偏光片產業,締造出中國人耳熟能詳的杉杉集團。
3月24日,杉杉股份股價收報17.50元,市值為396.2億元。截至2022年9月,公司總資產創下曆史新高,達到468.92億元。
據杉杉通官方微信號的消息,在鄭永剛先生追思悼念儀式上,其子鄭駒代表親屬致答謝詞。弔詭的是,2月12日公佈的鄭永剛先生治喪委員會名單中,主任為鄭駒,成員中並無鄭永剛遺孀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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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這意味著鄭永剛之子鄭駒,正式接棒掌舵這個市值400億元的新能源企業。(此前報導→400億公司新董事長上任,是他!)
鄭駒生於1991年,現年32歲。從高中起,鄭駒就被其父鄭永剛送去英國留學,不買車不買房,平時出行都乘地鐵。他是鄭永剛與前妻所生,據報導,2018年鄭永剛接受浙商雜誌採訪時就曾明確表示,正在培養兒子接班。
隨著鄭永剛逐步退居幕後,杉杉系核心平台杉杉控股自2018年起就由鄭駒擔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2019年9月,鄭駒出任杉杉集團董事、副總經理(副總裁),後於2020年1月升任杉杉集團總經理(總裁)。
據媒體報導,對於兒子的表現,鄭永剛在公開場合不吝讚美。他說,兒子現在不過30歲左右,卻已十足“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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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後,市場傳出另一個聲音。據國際金融報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在鄭駒當選董事長那天,鄭永剛遺孀周婷出現在現場,並指稱該次股東大會是違規和錯誤的。她向到場股東表示,基於繼承關係,她應當成為杉杉股份的實際控製人。
公開資料顯示,周婷是一位85後,出生於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碩士研究生。上海市青聯委員。2007年進入上海電視台工作,2013年起擔任第一財經頻道晚間主新聞《財經夜行線》的主播工作。她的主持風格大方睿智,本人也青春靚麗。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認識了鄭永剛,那時鄭永剛已經結束第一段婚姻。周婷被鄭永剛深深吸引,低調嫁給了他。周婷結婚後,淡出主持圈,相夫育子。後來,周婷生下兩子一女,其中一對兒子是雙胞胎。

鄭永剛去世後,杉杉股份向周婷徵詢了關於董事候補人選的意見,周婷也明確要求,由她本人填補鄭永剛去世後空缺的董事席位。
在杉杉公司董事長的選舉會議之上,鄭永剛遺孀周婷指稱該次股東大會是違規和錯誤的。周婷向股東表示自己作為已故的董事長鄭永剛的現任配偶以及三名親生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基於繼承的關係,她應該成為杉杉集團的實際控製人。

周婷表示,董事會擅自審議未經自己審閱和同意的議案並對外發佈,是違規和錯誤的。她認為,董事會的做法對她和子女應該合法繼承的財產及權利造成了損害,也違背了鄭永剛先生的遺願。周婷給出的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實控人完全脫節,可能對杉杉股份治理結構、規範運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繼而引發上市公司合規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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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風波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針對相關事宜,上交所於3月26日向杉杉股份及相關方發出監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關方妥善處理有關事項、保障上市公司經營穩定和規範運作。
3月26日晚間,杉杉股份回覆《上海證券報》表示,目前雙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溝通渠道,並就未來平穩解決目前爭議持積極開放的態度,雙方也表示,願意攜手確保公司經營穩定和規範運作,攜手推進杉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對廣大投資者負責。
3月26日晚間,杉杉股份披露了“關於有關情況的說明公告”,對實控人認定、董事長選舉等事宜進行了說明。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原實際控製人、董事長鄭永剛因突發心臟疾病救治無效,於 2023年2月10日與世長辭,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由11人減少至10人。該重大變故發生後,為了保證公司董事會平穩、持續、高效運作和公司整體的穩健經營,杉杉股份董事會積極推進相關董事補選及重新選舉董事長的工作。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條和第一百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杉杉股份董事會有權提名董事候選人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候選人任職資格發表了符合相關規定且同意提名的獨立意見。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本次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並出具了相應的書面意見。
杉杉股份公告稱,公司本次提名和選舉鄭駒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並出任公司董事長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選舉合法有效。杉杉股份同時稱,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原實際控製人鄭永剛逝世後,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關權益擬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入繼承程序。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或通知,確認公司新的實際控製人。公司將根據後續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針對此事,一位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目前已知信息看,遺孀是現任配偶,又帶著三個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據民法典,從遺產管理人的角度去主張和維護權利。從繼承的角度來講,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留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的配偶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依法享有繼承權,可以取得一定的財產權益。
“但遺產本身如果關係到上市公司的股權等,則需結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具體還要看杉杉股份的議事規則、章程等的規定,看成為公司董事需具備哪些條件,再來判斷誰能成為公司董事。”律師表示。
“公司實際控製人的認定與公司選舉董事長並沒有直接聯繫,兩者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規範,法律也沒有規定董事長必須由實際控製人擔任。”上述律師認為。
該律師表示,原實際控製人去世後,新實際控製人的認定主要是基於繼承關係,適用的是我國民法典中有關繼承的法律條文。上市公司“三會”的召開、董事長的選舉主要依據是公司章程。如果本次公司股東會的召開、選舉過程完全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那麼本次選舉結果就是合法有效的。